争论了这么多年,魏徵籍贯“巨鹿曲城”、“魏州曲城”其实是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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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以敢“犯颜直谏”而闻名的大唐名相魏徵,至今在我国仍然拥有较高“人气”,也正因为这样,很多大概能够和魏徵扯上关系的多个地方都在给自己争取“魏徵故理”之名。之所以造成这样的争论,和历史上出现的两部《唐书》对魏徵籍贯记载不同有很大关系。

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由刘昫、赵莹等人撰修的《唐书》,因为成书较早,所以史称《旧唐书》。而成书于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由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唐书》,史称为《新唐书》。

《旧唐书》“魏徵传”载:“魏徵,字玄成,巨鹿曲城人”。《新唐书》“魏徵传”则记载:“魏徵,字玄成,魏州曲城人”。一个巨鹿、一个魏州,正是因为有了这两个不同地名的记载,使人们对魏徵籍贯的理解和认识各不相同,为了给自己家乡争来“魏徵故里”的牌子,穷搜博采、引经据典,有的用郡望论、有的分析两部唐书哪个更权威、更正确等等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是对的,正是有了这些纷争,也就产生了魏徵故里的馆陶说、晋州说、巨鹿说、内黄说等说法。

以本人的看法,这些论证方法都有些舍近求远走了弯路了,研究魏徵籍贯是哪里,根本不需要如此复杂,其实只要按照《旧唐书》、《新唐书》的记载,再辅之以行政区划的历史变化就完全可以把这个问题搞明白

就像两部《唐书》中魏徵籍贯的记载,一个是巨鹿曲城,另一个是魏州曲城。这两组地名都各由一个上级地名+基层地名组成的,即巨鹿+曲城,魏州+曲城。

不仅魏徵的籍贯是这样,两部《唐书》列传里的所有人籍贯都是以这样的方式组合,下面以两部唐书中魏徵列传前后各选几个人的籍贯为例:

《新唐书》:

除了魏徵记载为:魏州曲城人之外,其他人物籍贯举例如下:

杜如晦,京兆杜陵人

房玄龄,齐州临淄人

窦威,岐州平陆人

薛收,蒲州汾阴人

马周,博州茌平人

韦挺,京兆万年人

《旧唐书》:

除了魏徵记载为:巨鹿曲城人之外,其他人物籍贯举例如下:

杜正伦,相州洹水人

格辅元,汴州浚仪人

李君羡,洺州武安人

刘兰,青州北海人

盛彥师,宋州虞城人

薛万彻,雍州咸阳人

张亮,郑州荥阳人

侯君集,豳州三水人

虞世南,越州余姚人

李百乐,定州安平人

如果熟悉唐朝行政区划层级的人,在看到上面的魏徵及各人籍贯对比,会惊讶地发现《旧唐书》里魏徵籍贯记载显得格外“另类”。

因为涉及“州”、“郡”这两个行政区划名称,为帮助理解后文的内容,简单梳理一下秦朝到唐朝的行政区划层级变迁

大家都知道,秦朝建立之后管理天下实行的是郡县制,也就从中央到地方是:中央—郡—县三级制。到了西汉时期,国家管辖范围越来越大,地方仅有郡县两级实在是力不从心。于是在中央和郡之间又增加了“州”一级,不过此时州仅是个监察机构,并没有行政之能。直到东汉末年,为了平息黄巾军之乱,给了“州”行政权和军权,也就成为了实实在在的行政区划了,此后被三国时期、两晋、十六国、南北朝沿用,变成了中央—州—郡—县四级制。

这就是郡和州的来历,简单说就是州管郡,郡管县。

三国到隋朝之间这一段时间,可以说是我国历史上动荡最频繁的时期,多个民族、多方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不仅把争战不休,各方势力还为了标榜自己是“正统”,都采用了州、郡、县的方式设置行政区划,并且还要和汉朝的政区名称一样,这样一来很多面积不大的势力为了“挤进”如此多的政区,只能把州、郡面积设小。到了隋朝之前,各政权设置的州由最初的20多个州增加至200多个州,而郡一级则由汉代的100多个郡增加至6、700个郡。

隋朝建立之后,隋文帝在开皇三年(583年)下令罢天下诸郡,即把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但是不久之后,仰慕秦汉郡县制隋炀帝杨广在大业三年(607年)四月又下令把“州”改名成了“郡”。

唐朝高祖李渊武德元年(618年)六月十九日,又改郡为州,恢复到了隋文帝时期的行政区划格局。不过到和隋炀帝有着同样爱好的唐玄宗李隆基天宝元年(742年)正月二十日又把州改为了郡,15年后玄宗去世,唐肃宗至德元载(756年)十二月十五日,又改郡为州。此后的朝代再也没有恢复使用“郡”这样的行政区划名称。

从上面情况来看,隋朝以后县级之上行政区划以“州”时间最长,由隋炀帝和唐玄宗发起的“改州为郡”所占的时间并不算长,两者加起来以“郡”为名的时间也就不到30年的样子。这一点在《新唐书》、《旧唐书》人物列传的籍贯里也可以看得出来,除了“京兆”这样特定的称谓之外,均为“某州+某地人”的格式。比如《新唐书》记载魏徵是“魏州曲城人”就属于这种情况。

但是《旧唐书》魏徵籍贯记载的就有问题了:巨鹿曲城人。

“巨鹿”在我国历史上一直是郡名,并没有当过州名,显然这里是按郡说的,不过《旧唐书》列传里其他人的籍贯也是按照“某州+某地人”的格式记载的啊,为何到了魏徵这里就变了模样了呢?

为此,需要对“巨鹿郡”在什么朝代存在、覆盖范围包括哪里进行梳理。

秦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巨鹿郡就是其中之一。秦始皇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灭赵置巨鹿郡,其范围以今天河北曲周、巨鹿直至宁晋、晋县一带与,南到黄河,北至今河北雄县至天津市一线,面积极为广大。在秦始皇三十三年,秦分天下为四十八郡时,巨鹿郡为分清河、河间两郡。此时巨鹿郡消失,存在时间8年。

西汉初河间郡改为信都郡,景帝中元元年(前149年)分清河、信都西部置广平郡,武帝征和二年(前91年)分广平郡北部地置“巨鹿郡”。但此时的巨鹿郡仅相当于秦朝巨鹿郡的西部,面积缩小了近三分之二。此后经历东汉、三国魏、西晋等朝代,虽然管辖范围时有调整,巨鹿郡的大概位置和面积还是比较稳定的,此时巨鹿郡均属冀州。

南北朝北魏时,巨鹿郡面积进一步缩小,并且属定州管辖。后来在其南侧还置有南巨鹿郡,属殷州。

隋开皇初(582年)废除巨鹿郡,所辖各县并入赵州(隋炀帝时称赵郡)。在赵郡南侧于开皇十六年(596年)设邢州(隋炀帝时称襄国郡)。

唐玄宗李隆基的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州为郡时,曾把邢州改为巨鹿郡,于天宝十五年又改回邢州,仅存在15年。

其实唐朝的巨鹿郡和秦汉魏晋时期的巨鹿郡相比,所辖范围已大部分不同,唐朝的巨鹿郡位置和覆盖范围在今天邢台市中西部,仅有东北角巨鹿县一带,在秦汉等隋朝之前阶段属巨鹿郡。

说完“巨鹿郡”,再来比较一下两部《唐书》中有关魏征籍贯的共同点“曲城”

既然《旧唐书》列传中其他人籍贯均为州,但是独魏徵被记载为“巨鹿”这样不算州名的地方,显然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情况。很大概率是当时并没有考证出魏徵籍贯“巨鹿曲城”在唐朝的“州”里到底属于哪个。

当然此巨鹿郡绝对不会是指唐玄宗时期由邢州所改而成的“巨鹿郡”,否则直接记为“邢州”多干脆,何必用这个存在仅15年的地名?

那么是否为两汉、魏晋、南北朝时的“巨鹿”郡呢?也不太应该,这些阶段的“巨鹿郡”面积都不算太大,南北朝时的巨鹿郡甚至仅管辖三个县,用动辄管辖10个县左右的、唐朝的州完全可以代表这些郡管辖范围。比如晋州市在唐朝时为定州鼓城县,如果魏徵籍贯真的是晋州的话,直接记载为“魏徵,字玄城,定州鼓城人”就可以了,即便曲城仅是鼓城县内的某一部分,也可以记载为“定州曲城人”,该多么清晰明了?为何非得搬过来使用在唐朝时已经消失了一个地名呢?

很大情况是编撰《旧唐书》者从某些资料来源仅得知魏徵是巨鹿曲城人,但由于却无法确定这个巨鹿到底是秦朝还是西汉以后哪个时间阶段的巨鹿,只好进行“模糊化处理”,只说巨鹿曲城,不说是哪个时期的巨鹿,这样一来虽然没能明确曲城位于哪里,但至少不能算错。而到了编修《新唐书》时,有了充分的资料依据,证明曲城是位于魏州的,于是就明确记载为“魏州曲城人”。

或许有人质疑说修《旧唐书》的后晋距离唐朝比起修《新唐书》的宋朝来说要近一些时间,因此《旧唐书》的记载就要比《新唐书》权威。其实两书成书时间仅相差100多年时间,并且后晋还是一个存在仅11年、处于五代十国分裂时期的一个政权,比起能够代表中原正统王朝、国祚160多年、相对统一的北宋来说,作为需要大量人力、物力才能进行的编修史书工作,后晋比起北宋来仅仅在时间上有些许优势,因此《旧唐书》很难说在权威性上比《新唐书》高。

《旧唐书》模糊处理了“曲城”是位于唐之前某个朝代中的“巨鹿郡”,《新唐书》则是明确记载“曲城”属于“魏州”,如何用这两个信息确定曲城的位置?

很简单,看历史上哪个时期的“巨鹿郡”的空间距离和唐朝“魏州”最近,甚至能够在某一点上重合,离得最近的那个地点,或者重合的那个点就是“曲城”!也只有在这样位置上的“曲城”才能共同符合两部《唐书》中关于魏徵籍贯的描述。

唐朝的魏州位于今天河北、河南、山东交界处,领贵乡县、元城县、莘县、武阳县、临黄县、顿丘县、昌乐县、魏县、馆陶县、冠氏县等10余个县。

巨鹿郡在西汉时由广平郡北方复置之后,其最南端在今天邢台市的平乡、广宗一带,已经远离了唐朝魏州的北境馆陶,相距百里以上。因此,西汉及其之后的巨鹿郡不是《旧唐书》里的所指。

最有机会、可能使唐朝魏州和巨鹿郡发生联系、“纠缠”的是秦朝时的巨鹿郡。

秦初,在太行山以东区域共置有包括邯郸郡、巨鹿郡在内的十四郡,邯郸郡、巨鹿郡都属于原战国时期的赵国境,两郡相邻。唐朝时的魏州绝大部分管辖范围是属于秦邯郸郡东部,这一带与秦巨鹿郡的东南部相邻。如果《旧唐书》中“巨鹿曲城”就是指的此时巨鹿郡的话,就可以找到既能满足巨鹿郡,又能满足魏州两个条件的曲城的位置。

秦初,在两郡交界一线,很多城镇都没有出现,仅有的城镇和定居点(如馆陶县前身冠氏邑)中的人们活动范围都在居住地附近,稍远一些就属于“野”的范围,根本无法确定两郡具体的边界,只是一个大致样子。这样一来,两郡甚至有些地带或许还出现重合的情况,只不过因为人烟稀少、没有测绘技术而不为人所知罢了。

此外,“曲城”也许不仅仅是指一个城,或许还要加上它所辐射的范围,这样就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面”,所以说曲城既存在于秦初的巨鹿郡内,也存在于唐朝魏州区域内,是完全可以解释得通的。

同时满足属于秦朝巨鹿郡和唐朝魏州管辖两个条件的只有唐朝魏州最北境馆陶县,并且还是处于馆陶县境最北端。

今天的馆陶县北部,由于宋朝时有永济县的并入,县域向北拓展了很多,但是在唐朝时馆陶县北境则没那么靠北。

另外,这个说了半天的“曲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分析起来,它不是县,否则肯定被地理类的史书、志书所记载。但它的规模也应该不算小,并且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魏徵以它作为籍贯说出来也不算“掉价”。

基于以上这些方面分析,符合这些要求的只有一处,那就是在清代和民国版本的《馆陶县志》“古迹”中都有记载的“平台”:平台,汉旧城名,在县西界,或云春秋鲁败赤狄于曲梁,即此。

有人说地方志记载的不足为信,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阅尽天下志书”而著的《肇域志》应该够份量、够权威了吧,在馆陶县条有这样的记载:“按汉武帝时,馆陶河决,旧城当在今治西南曲梁界,见有黄河故道可验。

馆陶县西界为大河故道,至今仍有莽莽黄沙。明末清初时的馆陶县城在今天山东省冠县北馆陶,其西南为曲梁界。把这些因素综合考虑在一起,可以大致确定曲梁或者曲城的范围就在今天馆陶县和邱县交界的馆陶路桥乡平堡一带。

1996年,馆陶县政府在平堡村西立了“古曲梁城遗址碑”,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从行政区划史上推论,还是官方从其他角度的研究,可谓是殊途同归,历史上所有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说明历史的记载并没有错误,错误的只是我们认识问题和研究问题的方法,还有是否带着利益之心刻意而进行的“研究”,才使得简单的答案复杂化,让许许多多不明真相的人们受到蒙蔽,这样不顾历史记载“傍名人”的手段令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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